這些一般銷售條件由下列各方締結:

LE LISSIER PARIS (薩蘇)

股份公司

總部位於 12, rue Amélie

75007 巴黎

電子郵件:info@lelissier-paris.com

社區內增值稅:FR 50848996328

RCS:848 996 328

以下簡稱“賣方”

首先,

和 :

任何希望透過賣家網站(地址為 https://www.lelissier-paris.com/)進行購買的人

以下簡稱“客戶”

另一方面。

第 1 條:目的

本一般銷售條件旨在界定賣方與客戶之間的合​​約關係,以及適用於透過賣方商家網站 https://www.lelissier-paris.com/(以下簡稱“”)進行的任何購買的條件。 。

根據《商法典》第 L 110-1 條的含義,根據這些一般銷售條件,客戶不得進行任何購買用於轉售。

客戶必須年滿 18 歲,並具有法律行為能力或持有父母授權,允許他在網站上下訂單。

透過本網站購買產品意味著客戶完全接受這些一般銷售條件。這些條件優先於客戶的任何其他一般或特定條件。

賣方保留隨時修改這些一般銷售條件的權利。但雙方同意,適用於客戶的條件將是其在網站上訂購之日起生效的條件。

第 2 條. 產品描述

所提供的產品顯示在賣方網站上。

可能與產品展示相符的照片盡可能忠實,但不能確保與所提供的產品完全相似,並且在某些情況下,呈現的展示建議並未系統地在銷售中提出構成照片的所有元素。

第 3 條. 價格

賣方在訂購時指定的價格以歐元表示,並包含所有稅費,並根據訂單當天有效的增值稅稅率(如果適用)計算。費率的任何變更將立即反映在所提供產品的價格中。

賣方保留隨時修改其價格的權利,但據了解,訂單當天賣方網站上顯示的價格僅適用於客戶。

顯示的價格包含訂單處理費。

適用的運輸和送貨費用是訂購時在網站上顯示的費用。

訂購時需支付銷售價格。

可以透過以下方式調整順序:

- 透過銀行卡(法國接受的Carte Bleue、Visa、Eurocard、Mastercard、Amex),得益於法國興業銀行的安全伺服器和SSL協議,賣家提供完全安全的線上支付。

- 透過貝寶。

-付費電話。

因此,客戶的銀行卡號僅在安全的環境中定向到銀行的伺服器。

第 4 條. 訂購流程

希望在賣方網站下訂單的客戶必須:

  • 透過提供網站上要求的資訊(即:姓名、郵寄地址、電子郵件地址、電話號碼)來建立您的帳戶。
  • 查閱商品表並將所需商品加入您的購物籃中
  • 驗證籃子
  • 更正任何輸入錯誤
  • 驗證訂單
  • 選擇並驗證您的付款方式

客戶有責任確保所提供資訊的準確性,並對此承擔全部責任。

賣方將立即透過電子郵件與客戶溝通已註冊訂單的確認訊息。

所有提供的數據和記錄的確認均構成交易的證據。
賣方將根據《消費者法》第 221-13 條的規定,將訂單和訂單確認資訊存檔在可靠且耐用的媒體上,構成忠實的副本。

賣方的電腦記錄將被雙方視為雙方之間的通信、訂單、付款和交易的證據。

最後,明確規定賣方保留拒絕異常訂單的權利,特別是訂購數量方面的異常訂單。

第 5 條. 交付

賣方網站上展示的產品可以在全球範圍內交付。

為此目的,將交付至客戶指定的地址。

訂單中產品的最長交貨時間可能會在訂購前在產品說明中註明。

如果是多件產品的團購,則適用於整個訂單的交貨時間對應於其中一件產品指定的最長時間。

在任何情況下,交貨時間不得超過 30 天。

如果交貨期限超過 7 天且非不可抗力原因,客戶可以在指定交貨之日起 60 個工作天內透過掛號信並回執取消其訂單。

如果在發送和收到該信件之間尚未進行交貨,則訂單取消將在賣方收到客戶告知其決定的信件後生效。

賣方將在客戶通知賣方取消訂單之日起最多三十天內,使用其選擇的付款方式提供退款。

儘管如此,客戶仍有權選擇其他報銷方式。

第 6 條. 產品缺貨

如果訂購的產品沒有庫存,賣方將盡快透過電子郵件通知客戶,並在付款後三十天內將價格退還給客戶。

然後,客戶將有可能獲得退款(在支付款項後 30 天內)或將不可用的產品換成同等產品。在這種情況下,退貨費用將由賣家承擔。

第 7 條. 責任

賣方可以透過提供證據證明合約的不履行或履行不良是由於客戶或合約第三方的不可預見和無法克服的行為,或因以下原因而免除全部或部分責任:不可抗力的情況。

如果訂單期間出現與客戶網路連線相關的電腦錯誤,賣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 8 條. 保證

賣方提供的所有產品均享有《民法典》第 1641 條及以下條款規定的法律保證。

此外,客戶還可以受益於《消費者法》第 L. 211-4 條及以下條款所規定的產品合規性保證。

如果所售產品不合格,客戶可以選擇修理或更換產品。

但是,如果客戶的選擇導致賣方的成本明顯不成比例,則他可以按照其選擇的方法進行。

如果無法維修和更換產品,客戶可以退回產品並獲得價款補償。

如果在買家投訴後一個月內無法實施客戶要求的解決方案,也可以退還價格。

在所有情況下,客戶都無需支付產品不合格保證的費用。

本文下的所有投訴必須郵寄至以下地址:12, rue Amélie 75007 PARIS 或透過電子郵件發送至以下地址:info@lelissier-paris.com

第 9 條. 智慧財產權

本網站的所有元素,特別是所有圖形、聲音、文字和視訊元素,包括產品的基礎技術和演示,均為賣方的專有財產。

因此,正式禁止客戶對構成賣方網站組成部分的任何特定元素進行任何複製、陳述或分發,即使是部分複製、陳述或分發。

本網站的所有複製品和陳述均須經賣方事先明確同意。

不遵守此義務構成侵權,涉及其作者的民事和刑事責任。

同樣,任何流程,特別是與框架或深度連結技術相關的流程,均被正式禁止,除非賣方明確、特別和書面授權。

「LE LISSIER PARIS」此名稱已在 INPI 註冊商標(品牌編號:4396393)。因此,未經賣方授權,客戶對該品牌的任何複製均構成假冒行為,將受到刑事和民事起訴。

因此,客戶承諾不以任何方式侵犯「LE LISSIER PARIS」品牌。未經賣方​​事先書面同意,嚴禁以任何身分、在任何媒介上使用或複製「LE LISSIER PARIS」名稱。

第 10 條. 個人數據

賣方通知客戶,其個人資料已被記錄,並且賣方已根據 1978 年 1 月 6 日第 78-17 號資料保護法的規定,與 CNIL 就該資料的處理採取了初步措施。

客戶被告知,他的資料將接受處理,以便賣方能夠向他提供網站提供的各種服務。

根據 1978 年 1 月 6 日《資料保護法》第 27 條的規定,客戶有權存取、修改、更正或刪除其收集的數據,只需透過以下地址聯繫賣方即可:12, rue Amélie
75007 巴黎。

賣方向客戶證明其資料儲存在歐盟境內,更準確地說是在法國。

賣方不會將客戶傳輸的資料傳達給第三方,也不將其用於商業勘探目的。

客戶被告知,他的連接訊息,特別是查閱的頁面和 IP 位址將在法定期限內保留,即:一年。

第 11 條. 撤銷權

任何出於非專業需求在賣方網站上訂購的客戶(被視為《消費者法典》意義上的消費者)均可享受訂單交付後14 天的撤回期,以便將產品退回賣方進行換貨或更換。

產品必須以其原始狀態和包裝、新的、未磨損和未清洗的狀態退回。

在退回產品完好無損的情況下,賣方將在客戶行使撤回權之日起最多三十天內,使用其選擇的付款方式提供退款。儘管如此,客戶仍有權選擇其他報銷方式。

然而,客戶被告知,撤銷權不適用於根據客戶規格製造的產品,例如客製化產品。

第 12 條. 棄權與容忍

共同承包商之間正式同意,任何一方在應用本協議規定的全部或部分承諾時的任何容忍或放棄,無論頻率和持續時間如何,均不能構成對現有承諾的修改,也不能產生任何後果。正確的。

更準確地說,賣方在行使本協議項下任何權利時的任何延遲或任何不作為、棄權或不作為均不會侵犯所述權利,也不會被視為暗示賣方放棄行使權利。

第 13 條. 誠信

這些一般條件表達了雙方的全部義務。

如果不是雙方簽署的修正案的主題,則任何指示、任何文件都不能產生本協議項下的義務。

在簽署本協議之前的任何通信均不會產生上述合約項下的義務。

第 14 條. 部分無效

如果本協議中的某項特定規定被認定為無效,或被有管轄權的法院具有既判力的判決宣佈為無效,則其他規定將保留其全部效力和範圍。

第 15 條. 適用法律和管轄權

這些一般銷售條件受法國法律管轄。

若雙方因執行或解釋本協議而產生爭議,雙方同意在採取任何法律行動之前,任何索賠均需透過掛號信提前通知,並要求確認收到。
任何一方均可在發送前款所述信件後十天後啟動任何有用的程序。